从下月起,灵活就业人员中的低保人员和生活特别困难的低收入者,可按武汉市2007年度在岗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即每月缴费金额为251.36元。昨日,武汉市出台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明确了2008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标准为60%、70%和100%三个档次,下月起开始执行。 低收入者参保每月少缴41.9元 为让更多低收入者参保,武汉市拟保留在岗平均工资60%的缴费档次。昨日,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正式明确,低保人员和生活特别困难低收入者可按2007年度岗平60%作为缴费基数,缴纳2008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月缴费金额为251.36元。 这意味着,低收入人群按照在岗平均工资60%的档次缴费后,每月缴纳养老保险费(251.36元)将比现在岗平均工资70%的档次每月可少缴纳41.9元。 从下月起,低保人员持有效的《武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生活特别困难低收入者持所属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开具的低收入证明,到邮局网点办理申报手续,即可按每月251.36元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养老保险补缴标准分三档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表示,目前,武汉市共有近85万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占整个参保人数的43.3%。从今年7月1日起,武汉市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从去年的60%上调至70%。标准上调后,大约有5万名灵活就业人员一度中断缴费。针对武汉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缴费中断的可以补缴中断期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008年度武汉市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标准为三个档次:第一档按上年在岗平均工资的60%作为补缴基数,月补缴金额为251.36元;第二档按上年岗平70%作为补缴基数,月补缴金额为293.26元;第三档按上年岗平100%作为补缴基数,月补缴金额为418.94元。无视同缴费年限人员首次参保时,不得通过向前补缴的方式延长缴费年限。 缴费中断再补缴 标准将提高 灵活就业人员一旦出现基本养老保险费中断缴费情况,补缴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会提高。比如2008年6月前补缴,最低可按每月218.38元补缴,2008年7月起补缴,最低则按每月251.36元补缴。如果中断后未补缴,未来基本养老金水平会有影响。 四种方式可查缴费情况 一是登录网站查询。用户名为个人身份证号或社会保险个人编号,初始密码为18位身份证号的12位到17位或15位身份证号的后6位; 二是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综合服务大厅自助查询机查询; 三是通过邮局自助缴费机查询; 四是邮局交易柜台查询。 灵活就业人员 如何办理新参保手续? 1.办理条件 男年满16周岁、未满50周岁,女年满16周岁、未满45周岁; 有本市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洪山、青山区城镇常l住户口; 具有本市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和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经营人员。 2.应提供的资料 本人城镇常住户口、居民身份证、1寸彩色登记照片1张、个体工商人员需提供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3.办理地点和和办理时间 可在每月1日-22日(休息日除外),到居住地所在辖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综合服务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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