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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物价局教育局公布各公办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

时间:2008-08-27 14:13:46  来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云云

    学杂费全免后学校收哪些费用?

    ●城市学校收:课本费作业本费住宿费伙食费

    ●农村学校收:住宿费伙食费

    武汉市百万中小学生马上就要开学了!昨日,武汉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公布了该市各公办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

    收费标准如下:

    一、课本费和作业本费

    1、城市小学75元/生、学期(1-2年级)95元/生、学期(3-6年级)

    2、城市初中 170元/生、学期

    二、借读费

    1、城市小学借读费 400元/生、学期

    2、城市初中借读费 600元/生、学期

    三、中小学住宿费

    一档 150元/生、学期

    二档 100元/生、学期

    三档 50元/生、学期

    四、中考费

    1、文化课 50元/生

    2、体育 8元/生

    3、实验技能 12元/生

    高中学费(元/生、学期)

    1、重点高中中心城区600远城区500

    2、一般高中中心城区420远城区350

    3、择校生(1)省级重点、示范高中中心城区4000远城区3500(2)市级重点、示范高中中心城区3000远城区2500

    (3)一般高中中心城区2000远城区1500

    4、综合高中不超过1000,重点职业高中1000,一般职高750。

    新学期,城乡义务教育学杂费全免。按照规定,中心城区初中和小学学生,只需交纳课本费、作业本费,并实行“多退少不补”。农村公办小学、初中,不收课本费和作业本费,也不允许收借读费。

    城乡义务教育段学校可以向自愿住校和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住宿费和伙食费,不得强制学生住校和集中就餐。明年春季开学全部取消农村公办中小学住宿费。

    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进入指定的城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其收费与城市居民子女一样,不收借读费。对“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政府提供免费教科书和寄宿生生活补助。

    武汉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强调:对于服务性收费,按照学生及家长自愿原则,由提供服务的有关部门收取。严禁向学生统一收费征订各种教辅材料。

    此外,学校必须免费为在校学生提供开水,相应费用纳入公共经费支出范围,不得强制向学生提供纯净水、课间餐、豆奶(牛奶),并强制收费。学校也不得向学生收取补课费、晚自习费、电教(多媒体)费、小班费、试卷费、补考费等费用。(罗欣 艾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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