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记者陈希) 没办信用卡,却收到光大银行寄来的催款信。连日来,武汉晏先生心烦意乱,无心安度十一假。 晏先生家住武昌喻家湖长航宿舍。晏先生昨说,9月26日,他收到了一封来自光大银行北京信用卡中心的催款信,信中称,截至今年9月11日,其所持有的信用卡已累计欠款8656.27元,必须在5日内还款,否则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会对以后的信贷产生影响,而且还要追究民事责任。“从未办过光大银行的信用卡,怎么会欠款呢?”晏先生顿时懵了,起初以为是骗局,随后他致电光大银行客服电话95595核实,显示是他的名字欠款。但核对个人资料信息时,发现父亲的姓名、毕业学校都是是假的。“很明显,我的个人信息被盗用了。” 光大银行武汉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告知,该信用卡是于去年12月在北京办理的。晏先生疑惑地说,我的身份证从未遗失或借他人所用。而且我从未去北京,怎么可能被别人冒名办了信用卡?” 昨日,晏先生到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查询个人信用记录后,竟发现有人用他的身份证信息还办了两张信用卡(广发银行和中信银行),而且都是在2007年12月份左右在北京办的。 晏先生说:“有人通过广发银行信用卡也恶意透支了8000元,我没有花一分钱,反倒欠了1.6万的债,不知道这份大单由谁来买!”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李国宏称,如果信用卡没有当事人的签名,也没有签名委托他人办理信用卡,对于这样的信用卡消费,市民有权拒绝偿还。 链接:市民无论在商家或银行办理会员卡等个人业务、招聘会投送简历、或是在公共场所住宿登记、上网,都要注意保护好个人关键信息,避免被他人盗用。尤其是要看管好这4种证件信息——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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