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商报(记者 卢成海 顿攀)上周四,江陵县召开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对熊河、白马寺镇卫生院在计生工作中存在违规操作问题进行了通报。 通报称,熊河卫生院和白马寺卫生院均存在孕妇B超检查前未严格查验身份证、B超检查登记不全、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登记与药房记录不符、施行引产手术前验证把关不严、产妇入院分娩未查验生育证明等5类问题。 经查,2007年10月1日至2008年4月8日期间,熊河卫生院开展孕检B超150例,白马寺卫生院84例,登记的孕妇身份证号码均为B超医生随意编写的号码。2008年5月3日至6月21日期间,熊河卫生院孕检B超42人,未查验身份证29人。2008年4月23日至6月21日,白马寺卫生院孕检B超92人,未查验身份证36人。 两家卫生院B超室,对14周内早期妊娠孕妇B超检查未作登记,对其他孕妇B超检查仅按检查对象进行了登记,未按人次进行登记,存在同一孕妇2次以上检查只登记一次的现象。 2007年10月29日至2008年1月31日,熊河卫生院药房发放终止妊娠药品登记34份,产科登记用于药物流产30份,药房与产科登记差额4份。同期,白马寺卫生院药房发放登记118份,产科登记66份,差额52份。 2007年10月1日至2008年4月8日,熊河卫生院施行引产手术5例,4例未查验受术者身份证,1例无地方计生部门准予引产证明。同期,白马寺卫生院施行引产手术15例,5例未查验受术者身份证,1例无地方计生部门准予引产证明。 今年以来,熊河卫生院对入院分娩的所有产妇均未查验生育证明,未登记生育证明编号,白马寺卫生院入院分娩的200例产妇中,其中108例未查验生育证明,未登记生育证明编号,4例未登记出生婴儿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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