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商报(记者 蔡莉 见习记者 李黎 特约记者 童鹏程)3日上午9时,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审判庭对肖某、谢某抢劫一案进行二审。 据检方指控,2006年12月11日,被告人肖某、谢某2人将一废旧物品回收店老板彭某致死后劫得现金120余元和手机一部;去年1月8日,2人又在沙市区燎原菜场对面的某游戏机室内,将该游戏机室女老板李某捂死并伪造强奸现场后劫走现金2200余元。 去年11月,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肖、谢2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肖、谢2人需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117986元。 肖、谢2人不服,提出上诉。肖某提出的上诉理由为,自己在杀害游戏机室老板李某时并未用棉垫捂住李某的口鼻;谢某上诉的理由为,自己在杀害李某一案中并未伪造强奸现场,同时辩称自己没有参与杀害废旧物品回收店老板彭某。 11时许,审判长宣布经合议庭合议后,此案将择日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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