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翟方)记者昨日从有关方面获悉,荆州市3名民警违反公安部“五条禁令”,酒后欲驾驶警车时被现场制止。其中一名民警被查时不予配合,被关禁闭。 9月24日晚,省公安厅督察总队在荆州中心城区查访时,发现有警车停放在餐馆、酒店、公共娱乐场所门前。荆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焦某、荆州市公安局警令部指挥调度室民警王某、荆州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有组织犯罪侦察中队指导员李某,酒后欲驾警车时被督察民警及时制止。其中,焦某被查后不予配合,荆州市公安局对其实施了禁闭措施。该局党委将按相关规定,对3人作出严肃处理。 为了坚决制止违反“五条禁令”及警用车辆管理使用规定的现象发生,荆州市公安局为此制定了“三个一律”硬性规定:凡酒后驾车或欲驾车被现场及时制止的民警,除处理当事人外,一律连带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凡警用车辆停放在餐馆、酒店门前和非执行任务停放在娱乐场所门前的,一律由督察部门扣车封存15天;凡非执行紧急任务闯红灯、压黄线的,由督察部门每月按照交警部门提供的违章记录一律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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